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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马
山野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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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叫SNOWY RANGE,一向冷得干净,很美,让人不敢触摸。我一向有个怪想法,一个美丽而安静的地方,只有一个人去过,独自面对所有的危险和动人之处后,才算真正去了,理解了。这座山我来过不止一次,但都是跟朋友来的,前不久还带我的ROOMMATE来过,算是尽了“义务”。可是,我现在就想一个人静静地看一看。通向山的路很长很长,好在路比较好开,由于是周末,车比较少。但我还是很紧张,一点不敢懈怠,毕竟车速是很快的。当那被雪洗过的天空豁然呈现在面前的时候,我觉得好象有眼泪从墨镜后悄悄爬出来。许多回忆,连同印象里的一些音乐都湿润地逼近了。 路旁有个小镇,名叫“百人镇”,据说是一直只有100个人左右居住。我们学校一些教授就住这里--真够酷的,开车得40多分钟呢。可见这个地方多么诱人。一片小房子错落着,远处有牛悠闲地散步,视野里都是绿色。由于开了点车窗,觉得耳边是轰隆轰隆的声音。路旁的标志提醒我必须减速了,我慢下来,精神也放松了些,甚至能看看路旁的人,那些热忱的“小镇美国人”。路继续在山里蜿蜒,我一边注意观察路的走向,一边偷空看看周围。那些从我身边驶过的车,我不由自主就想向它们大喊一声,这些陌路人,和我同行在山里而又擦肩而过的人,是否和我一样在悄悄沉醉于孤独中呢? 路过百人镇,就算真正进山了,坡度很大,弯度更大,象小时坐公园里“丛林鼠”的感觉,对面有车冲过来的时候,真晕啊。车里的收音机正播古典音乐。在山里,我“路过”了RAVEL的小品,好象是HEIFETZ改编的。我一直在开,车在山里,音乐在云里,山路和旋律“摩擦”着,几乎让我迸出泪花。我的心好象从没这么静过,是因为自然,还是因为自己呢?我对风景一向不挑剔,觉得“鬼斧神工”之类的词不过是人的自做多情罢了---造化不会通灵,怎么看那些荒秽的树和石头,是自己的事。对我来说,只要有片干净的空地,有山石和阳光,就足够温暖和美丽了,让我想起好多好多事情。现在呢,雪还没全化,山路两侧还浸在雪里,寒气袭人,虽然没下车,也能感觉到。我在想安徒生童话里的“冰姑娘”,那个冰冷无情的女神,扼杀了无数生命的冷美人。。。一丝细微的恐惧爬上来,可我提醒自己,现在我才走进了自然的怀抱---当我感到恐惧和敬畏的时候。山旁有好多树,按树的种类分成一块块“小区”。阳光按摩着我的脖颈,与此同时,是中文的潮水突然冲破闸门,包裹着回忆尽情在脑子里奔涌。路旁有个半圆形的停车位,可供人暂时休息一下。我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停了一会,想想怕突然又下大雪封住山,决定开回去。那会儿,我独自坐在车里,消受着片刻的永恒,不知大自然听到我的呼吸没有。这山这树,不知已经存在多久了,而我是个“临时”的生命,偶然路过这里。它们不会在乎这片刻之缘,可我的生命,因为有过这一刻,更值得珍惜。 那是上周的事了。今天我们系开了个小PARTY,说是吃烤猪,地点偏远,机房门口还帖了张地图。我研究了一下,自以为都记清了,就带上提前准备好的小甜点开车出发。要路过一条高速公路呢。路形不太好走,我还特意在一个加油站停下问了问。路上好多地段在修,很不好开。我一边注意认路一边开,很紧张,不敢开得太快,尽管这是附近允许开得最快的地方。一辆俩不耐烦的大TRUCK轰然而过,我只能委屈地被甩得老远。左小心右小心,发现还是开错路了!这里我从来没来过,也许是去州府的路?不知道,又不能随便停下来换方向,只好硬着头皮开。又进了一座山。我想也许我找不到地方了,不去就不去罢,就当兜回风,反正一会找个地方开回去算了。山里的路倒挺宽,很好开。走了一段回头路之后,我想找个缺口停车,换方向,可是错过了好几处。我竭力缓和自己的沮丧,腾出点精神看看路。不知开了多久,奇迹出现了----路旁的牌子告诉我,已经快到我要去的地方Blair Wallice 了!我又惊又喜,不知怎么瞎转的。这是一片REST AREA,有LINCOLN纪念馆和LINCOLN像。很高兴看见附近有车停着,总算可以问问了。我不熄火地停下来,问一位女士,她和丈夫来自别的州,根本不知道。我只好继续在附近转,希望能碰到那个地方。土路!对呀,机房门口的地图上说了,最后一段是DIRT ROAD!太好了,我终于看见指向我要去的地方的牌子了!可是真正一开,发现那是个极偏僻的地方,一个熟人没有。路很颠,我真担心车要颠坏了。我后面前面的车,几乎都是吉普。红色的土路好象没有尽头,难道我们真会在这地方开PARTY?谁出的馊主意?真气人。开了几分钟,我又失去了信心,觉得是走错了,掉头往回开。正要出山的一瞬间,突然迎面一辆车过来,那不是我们系一个本科生吗?他眼还真尖,居然认出了戴墨镜的我。我们路过的一瞬间,我停下了。他很善解人意,不但停了车,还慢慢倒到我跟前。我说,我不知道该怎么走了,“Can I follow you?”他当然很爽快地答应,等我掉头,一起开走。我在他后面开,真是省心多了。(现在他正坐在我身后的计算机跟前呢,当然不会猜到我正敲什么)车继续在红土上颠,我早松了口气,觉得背上都湿了。不知在这段土路上开了多久,终于发现了一个泊了很多车的地方。到了!真高兴。多么幽静的地方呀。虽然怪她让我苦寻了这么久,路又这么颠,我还是感谢这个被山拥抱的地方。 捧着带来的小甜点走过去,我见到了几个熟悉的教授。我老板没去,挺遗憾。我们还真要吃一只烤猪呢。哇,很久很久没吃过猪肉啦。老美做肉一向没什么味道,这点我喜欢。我用刀子割下一些,放到纸盘里。肉很肥,可是一点不腻,我很爱吃,尽管吃了几小块还是觉得腻了,又吃了些土豆片和COOKIE。我们系有个年轻教授和妻子一人牵了只大狗去了。我拍拍狗脑袋,它汪地大叫起来。“哦。。。”我支吾道。跟老美聊宠物是最“安全”的话题之一。我跟那个教授聊了几句,觉得他平时那么严肃,其实也挺可爱的。(没准他看我平常也很严肃,其实也挺可爱的)。 回来的时候,我是跟了另一辆车走的。那个小伙子开丰田,马力挺大,开出了山,就把我甩掉了。可对我来说,几乎已经是最快的一次了。 回想起来,那个地方真美好啊。要不是路太毁车,真想经常去。那安静清洁的山,大家吃东西闲聊的平和气氛,很让人想念的。 还有那只肥肥的小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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