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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之友-

爱乐小札

文:江南
flowers.gif (5089 字节)

 

平生最爱巴洛克音乐与革命歌曲。二者看似风马牛,实则大有瓜葛。皆极清新、刚健、欢乐、健康。西方音乐自浪漫派后,或多或少有病态气息,逐渐偏离音乐真髓——欢乐。柏拉图不喜欢艺术家,要把他们从他的理想国中赶出去,只留下一种艺术,即激扬刚健、可以振奋士兵士气的音乐。金庸先生大约也是这个意思,所以写到音乐的地方,每每深合吾心。大侠刘正风临终前告诉令狐冲一个秘密:江湖上以为他和莫大先生两位衡山派掌门不和的原因是争权夺利,其实是音乐美学风格有冲突。刘正风说,莫大先生拉起胡琴来,一味凄苦,格调是不高的。似乎莫大先生走的是老柴的路子——抱歉啦,老柴迷们!刘正风和曲洋合作了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的名作《笑傲江湖》,看来这首琴萧合奏是中国古代唯一一首复调作品,如果真有的话。我来解释一下吧,“笑”就是欢乐,“傲”就是高贵,这是不是指巴洛克风格?“江湖”,就是战场,战士们斗志昂扬,奋力拼搏的地方······柏拉图刘正风相视而笑矣。喜听歌曲的前奏(例如舒曼的《胡桃树》)、大部头作品的第一乐章、变奏曲的引子、巴洛克组曲中的第一首前奏曲······总之一切乐曲中开头的部分总是好的。甚至因此而喜欢序曲、前奏曲这类体裁。想来天下事又何尝不大抵如此呢?谈恋爱是好的,发展到结婚就不妙了。就恋爱而言,又是初恋最佳。就象我们《尚书》上所说的那样,“靡不有始,鲜克有终”。啊,我们的老祖宗说得太好了!

往往不耐烦听主题,却特别喜欢主题之间的过渡转折和走句。肖邦的《摇篮曲》,仙乐也,最妙的是里面的经过句。不过完全搞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主题倒像是在摇摇篮,大起大落、惊心动魄的经过句简直是在爬高山。谁在爬高山?有人不以李斯特为然,指斥他的作品空洞无物,从头到尾就是从一个经过句到另一个经过句。可惜李斯特并非如此,否则要妙不可言了。想想历史和人吧,过渡时期往往比其它时候更能显出历史的真面目。我的老师贾植芳先生说他的一生就是从一个监狱走向另一个监狱,于是人生的真谛尽在掌握之中。

不喜欢大部分乐曲的结束,一般都很做作,轰隆轰隆凑出来的。

贝多芬以后, 都是七宝楼台,拆散下来,不成片断。从此以后,再好的曲子,铭心刻骨的往往也就是其中的一两段。 勃拉姆斯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是好东西,听了无数遍,可记忆里也只有第一乐章从一百二十小节到一百三十五小节的那个气息悠长得惊人的长句子。

听音乐并不是开“听”有益,(读书又何尝如此呢?)。最初的时候什么都喜欢听,连剥头大蒜都要放段“贝九”做伴奏。其实这种博爱同不爱差不太远,说穿了就是无差别、无所谓,贪多嚼不烂,假喜欢。后来,“有”所谓了,喜欢的范围越来越窄,不喜欢的东西越来越多(好象人也变得敏感了,脆弱了)。对某些东西越是喜欢,对某些东西也就越是仇恨,听某些曲子的时候享受越大,听另一些曲子的时候痛苦愈深。于是不能无动于衷了,也就潇洒不起来了。有了狂喜,剧痛也就来了。就像什么人说的那样,爬得越高,摔得越重。

这样一来,对音乐的热爱逐渐变成一桩苦事。很多过去喜欢过的曲子,听得多了,或是口味变了,厌了,如果再听,就是一种折磨了。可是总是有不得不听的场合,就象被动吸烟那样。更不用说走在大街上,迎面扑来的往往是音乐的热浪,特别是我们五角 场55路公交车的终点站旁边,磁带店和服装店一齐一天到晚锣鼓喧天地放着最流行(其实也已经不流行了)的POP:“妹妹你坐船头啊,哥哥你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晃悠悠!”晃了整整有一年啦!恨起来想,这难道不是“音响法西斯专制主义吗?”——叫你听,你就听,不听也得听。更令人痛苦和屈辱的是,譬如有一回(又何止一回呢?),我在教师集体宿舍的盥洗室洗衣服,照例是要引吭高歌的(大学集体生活的遗风逸响),哼着哼着,吃惊地发现嘴巴里放出来的竟然也是: “妹妹你坐船头啊,哥哥在岸上走······”

其实这些曲子本来还是不错的,糟就糟在这点,因为世界上只有最好的和最差的音乐最经得起折腾,不怕如此程度的重复。

最喜欢二重奏。大学里在复旦相辉堂同外文系郑春华合奏巴赫—古诺圣母颂。他拉小提琴旋律, 我弹古典吉他(巴赫C大调前奏曲,李质伟改编)。我的部分非常难,心里又慌,两人配合得不好,但是那种感觉依然无与伦比。我越来越慌,越弹越快,到最后,我惊恐地发现我的部分已经完了,而小提琴的旋律还在继续,赶快又重复了一小节。台下依旧掌声雷动。

有一种爱好者,见面喜谈版本、层次、速度等等。高深得很。本人对此麻木。对我来说,上海交响乐团演奏的贝五同柏林爱乐的贝五没什么差别。(燕窝与凉粉,老山参与胡萝卜的味道有高下乎?)也许我没有生就一只敏感细腻的音乐耳朵,不过我一定有一颗音乐的心。外面轰隆轰隆的音响听在耳朵里了,我还要用心去加工一回。一场音乐会(或一张CD)成功与否,窃以为不在演奏者,而在听者。所以每回都有两场音乐会。哪怕外面那场音乐会再不好,我也可在心里把它提升上去(这里超前一点,那里拖后一点,看来还是要谈版本的,不过,我有我的版本,胸中自有极品发烧器材一台)。想当年学过一点钢琴, 水平大概同电影里的简爱差不多, 晚上做梦梦见自己弹勃拉姆斯的降A大调圆舞曲。 弹到完美无缺的境地。特别是从某某小节开始, 3355— 2255—3356—,最后的那几个音稍微拖一拖,拖到完全恰到好处,感觉自己做了一回神仙。其实自己瞎弹的时候,别人听起来很可怕,自己却很愉快,自己听到的同别人听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再好的名家,总是有缺陷的,惟有人心无限。


御谐 (00-10-02 13:49:46)

江南兄,我很喜欢你这种真诚而爽快的笔法,引为同类。

同意你一而佳的看法。譬如贝多芬《英雄》第一乐章,就嫌长了。再如,现在的流行音乐,经常是歌手的第一张专辑很不错,但越来越不行,像保罗。西蒙这样的常青树则可称的上是大师了。

我年幼时听那些交响音乐,结尾都是“当、当、当——”然后指挥很潇洒地画个圈子一收,群响俱绝,我当时想这大约如同中国的词,有格律的限制,大凡如此。98年我参加北京国际合唱节,在音乐厅演出,也听了众多优秀的合唱团,想,原来合唱应该是这样。亲身经历和观摩都给了我这样的结论:声音千万别怕小,然而弱的声音又很难控制,所以音乐中弱的处理往往是最值得听的地方。我们在音乐厅走台的时候,指挥一再要求声音要控制,因为习惯了在排练厅里的感觉,到了音乐厅大的空间会一下听不到自己,便不由自主地放开喉咙。指挥强调,到了晚上,台下坐满了观众的时候,更听不见自己了,但音乐厅的舞台是个喇叭口,我们越往后站声音出来得越集中,但只要稍微一大,就不好听了。后来听Yale校友合唱团的音乐会,200多人声音出来就跟几十人的合唱队一样,不禁叫好。我去年给研究生指挥合唱,几首歌的结尾处理都不一样,虽然同学们都从没经过任何声乐训练,但已经能让人听下去了。再举一例,《图兰多特》里刘的咏叹调《老爷你听我说》的结尾声音高而弱,徐徐袅袅,正表现这个女子身体柔弱但性格坚强的特点,每听到这样漂亮的声音,我都会叫好。

唱出《纤夫的爱》也不必自责,兄弟我也常这样,一首特不喜欢的歌居然会从自己嘴里哼唱出来。《纤夫的爱》还流行的时候,报纸上有篇文章说这首歌如何如何好,然后举出一反面教材:作者和一位音乐专业人士聊天,彼人尽数《纤夫的爱》的不是,但不经意竟哼出这首歌的旋律,作者于是总结说,这位专业人士口非心是。岂不知大谬!专业人士哼旋律并非“心是”,不过是学音乐的人耳朵都好使,这样简单的旋律过耳不忘罢了。聂耳不就是因为对自己的耳朵很自信才取了这么个名吗?记得几个月前这里讨论背单词时听什么类型的音乐,西格弗里德兄说,什么也不能听,否则就学不进去了。

我以前的文章里说,耳朵是人类开化的重要标志,“对牛弹琴”就是明证。而对那些追星族或上面提到的那位文章作者,耳朵还未开化,与牛相去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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