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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 走 边 听

文:阿尔
flowers.gif (5089 字节)

 

我,只是个画画的。
或者确切的说,是靠画画这营生赚饭吃。虽然也从美院毕业了,但我老妈总有点不以为然。她老人家身为教授夫人,自然有很多理由认为这专业、算不上有学问和前程。老太太这么说,我也没敢顶嘴。直怪自己不争气,到如今、还不如个专心致志的工匠更有成就。

说起音乐,更是个茫然的槛外人。
在这高手如云的地方,本是没有资格乱说话的。不过好在听说,那个听人鼓琴,就冒冒失失嚷出一句:“善哉,峨峨兮若泰山!”的钟子期,原来也是个砍柴的;况且下里巴人也可以哼哼自家的小调子。所谓边走边听,也不过是将一路行来飘进耳朵里的小调记上一笔。籍此向过去的岁月说再见。

最早听到的?
大概是摇篮曲吧。不过不记得了,反正大家都是这么混混沌沌来的。
最先留在记忆里的,却是这首:

找啊找啊找朋友,
找到一位好朋友,
敬个礼呀握握手,
你是我的好朋友。
再见!

大家围成圈,唱着歌,就这么从幼儿园转到了小学。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到郑州花园口的春游。在黄河岸边,小孩们拉了个大大的圈子,玩找朋友的游戏。那天我穿着漂亮的花布裙,大红的底子称起白色的扶桑花的剪影。这裙子转呀转的,腰上的蝴蝶结就散开了,正停下来忙着系,又有捉狭鬼故意找上来做朋友。害得我敷衍的敬礼、握手,急慌慌的找到下一位,再来、然后终于解脱地说了再见。仍然低下头系我的蝴蝶结。
岸那头,是混黄的大河。夹浆带沙、滚滚不息。

我生在南方,长在北方,现在生活在中部。人说的乡愁,我没有。要说可怀恋的地方,第一要数郑州了,七十年代的郑州。
记忆中,它是个安静整齐的城市。道路经纬分明。
我家就住在经八路上,阳台就对着平坦的马路,可是也不觉得吵,早年还有马车得、得、得地从楼下经过呢。我常趴在五楼的阳台上,看齐着三楼的杨树,怎样一寸寸长到了眼前。我熟悉那些枝条和叶子,了解它们从芽苞里探出银白的茸茸尖子、舒展成嫩绿的心形、抽惠、扬花、接着变得浓绿、到金黄的全部过程。
能打破这安静流年的,除了夏天此起彼伏的蝉声,就是街对面大榆树下,乘凉的老大爷的半导体了。 他们听豫剧。除了豫剧还是豫剧、只有豫剧!
我可不爱听这闹喳喳的声音,觉得它太糙,土得近乎卤莽。
直到有一天晚上。不知那位老爷爷听得忘情,突然开大了音量:一声豪气干云的叫板直冲了上来,戗得我一醒!一下子竟觉得这唱腔十分的痛快!于是留了神听下去,大致听出来是个两军对垒的故事,具体那一出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已无关紧要。关键在于,它已经彻底改变了我对豫剧、乃至所有地方剧的看法。
这河南梆子,生长在中原大地,自有它健旺的生命、质朴的豪气。唱不尽是非恩怨,侠骨柔情。

其实中国的地方剧种,大的一划,风格可分两类:南方的婉约,如越剧、黄梅。北方的豪放,如豫剧、秦腔。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依着它们所在的气候、土壤生长出来的。
而今我们的居室搬得离地面越来越远,这些个土生土长的调子也越来越不和时尚。但它们总是来自泥土,又归于泥土的。即便有一天咱们无法再继承下去,也实在应该好好的去敬重。

读完了小学,我们全家迁居武汉。这是个大而俗气的城市。武汉话我至今没学会,一是因为刚来时听人对话,总觉得像是在吵架;二来是一直住在学院里,没有操练的机会。不过现在也渐渐觉出它大俗之中的可爱了:比如炒虾球和凉拌毛豆和市井生活。

八十年代,流行歌曲大行其道。好象一时间到处都是你思我念的调调。
记得那年上初二。一天同学蒙蒙神神密密的跑来找我,说她偷了爸爸的香烟,想试试味道。但躲在家里抽无疑是不安全的。于是我们跑到小花园里,趴在草坪上划火柴……。那香烟的味道又辣又呛,害得人眼泪都出来了。但是我们要的,不过是一点小小的、犯罪的快乐。
五点半,校广播准时响起。放的是邓丽君的歌:

又见炊烟升起,
暮色罩大地。
想问阵阵炊烟,
你要去哪里?
……

在这软软的歌声中,暖黄的光线里,走来了一个男孩子。

他甩着长长的腿大步走着,蒙蒙和我就忘了那难吃的香烟,把话题转到了他的身上……。他是我的同桌,女孩子们议论的对象。

夏是个精力充沛,浮华聪明的少年。他在英语课上,用的最溜答案是:I don’t known。数学老师要为我们灌输些计算机知识,她在讲了一大堆二进制之后,带大家去上机。那时还是DOS时代,天知道那些个码在屏幕上的东东是什么。可是夏却在他的机子上鼓捣出了一些不停变换的彩色线条,并得意洋洋的叫大家来看。他爱运动,整天听歌。一次,大家在露天电影院等着看电影,几个人跑到了银幕的后面。他忽然严肃的看着我,点着屏幕说道:“要多看看事物的反面!看电影也好,看报纸也好,他说好,你可别全信。反过来看说不定到是真的”。我是个愚钝的孩子,听他这么一说,不觉呆了一呆。

最后一次见他,是 92 年在教工礼堂举行的新年舞会上。那时我正上美院,和这里的生活已经隔开了一段距离。远远的望见他,身边站着一位陌生的女孩。

时间一晃到了 98 年,我和几个同行为出版社的两套书配插图。因为急等着付印,大家被集中在宾馆的包房里赶工。
这天傍晚,从家里取资料回来,路上遇见了蒙蒙。好多年没见了,我邀她到我的单间去坐坐。这些年来,大家各忙各的生活,相顾之下,都不再是当年的单纯模样。交代了各自的近况,又谈到了中学的同学们。正散散地聊着,蒙蒙突然来了句:
“你知不知道,夏死了。”
听到这话、我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是啊,我刚听到的时候也不相信。那么健康的大男生!”
“怎么死的?”
“车祸。听说死的时候很惨,没人救,附近的村民还扒走了他的东西”。
……

“什么时候?在哪里?”
“我也不太清楚,大概是……”

送走了蒙蒙,我的脑子被这残酷的消息塞得嗡嗡直响。
索性坐在灯下,画了一夜。

后来,校园里那个露天电影院给拆掉了,和小花园一起被修整成一大片平坦的绿地。我从那里走过,看见工人们忙忙碌碌,心里竟有说不出的难过。
又想起了那首歌,它已渐行渐远了:

……
诗情画意虽然美丽,
我心里只有你。

今年的高考改到了六月,直为那些孩子庆幸,比我们提前一个月给“刑满释放”了。

我那时曾经、非常羡慕自家楼下的一只白猫,还幻想过和它换了样子去散步。
可是不成,因为屉子里已经搁着三张艺术院校的专业合格通知书了。我必须努力、努力、再努力,朝着理想的方向——美院。
上午温书、下午温书、晚上温书。人就像给粘在桌子上了。
又一个炎热的晚上,夜沉沉的。不知从哪里飘来了歌声,一个厚厚的男声不停地唱着:

……
啊呀!美丽的阿瓦古丽,
啊呀!美丽的阿瓦古丽!
……

这浓而酽的新疆民歌,穿过浓而酽的黑夜,缠绵深情,真让人惆怅。

夏天将尽的时候,我如愿以偿,来到了梦想所在的地方。
那时曾暗暗对自己说:总有一天,我要画出心中的悲喜。现在看来,这其实是个幼稚而局限的想法。

进校的那年,那位擅用独特的“尚扬黄”的尚院长,因为 89 年事件,离开湖美,到华南师大去了。听说随他而去的,还有一些不错的教师。
接替他的,是后来被当成高校腐败典型而名声大噪的李泽霖。这是后话。

比起其它大专院校,美院小得像个小机关。全院学生加起来也就三百多人,还没有高校扩招后那么膨胀。
新生生活忙碌而有朝气:军训、晚会、练画,穿过武汉三镇到万松园路看奥斯卡、泡在图书室翻册子。除此之外,很多人晚上都去听翁老师的英语课。

翁老师三十来岁,架一副眼镜,十足的书生像。
晚上的英语课,属于公选,那时没有学分制,听不听全在个人。艺术类院校的学生,英语底子薄,水平参差不齐。这个课就是针对如此情况、在大纲外开出的加餐,所以讲得很活泛。
翁老师有才气。他边说、边写、边画,那些在黑板上随意勾出的小图,俏皮幽默,很有感觉,让我们这些受着专业训练的学生在底下交口称赞。他还常放些英文经典歌曲给大家听,慢悠悠地说着背景故事:像《忧愁河上的桥》、《昨日重现》,光名字就很动人。《卡萨布兰卡》,同名电影的插曲;随着那歌声,一帧帧难忘的片段又重现在脑海,关于爱、责任、和勇气。有时候,缺憾比完满更永恒,也更美。《where’s flowers gone》,美丽的少女、残酷的战争、死于华年…… 还有这首:《寂静之声》(Simon & Garunkel)。我们看到保罗西蒙在深夜的街道孓然独行,唱着人与生俱来的孤独。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Because a vision softly creeping. Left its seeds while I was sleeping And the vision that was plated in my brain still remains within the sound of silence in restless I walked alone narrow streets of cobble stone Neath the halo of a street lamp. I turned my color to the cold and damp When my eyes were stabbed by the flash of a neonlight that split the night and touched the sound of silence And in the naked light I saw. Then thousand people. Maybe more people talking without speaking people hearing without listening people writing songs that voices never share and no one dare Disturb the sound of silence “Fools” said “you do not known, silence like a cancer grows hear my words that I might teach you. Take my arms that might reach you” But my words like silent raindrops fell you echoedin the wells of silence And the people bowed and prayed to the neon gort they made And the sigh flashed out its warming in the words that it was forming And the signs said, “The words of prophets are written on the suoway walls and tenement halls.” Whisper in the sound of silence.

这首歌是那么有穿透力!它流出兹兹作响的破录放机,穿过冷冰冰的日光灯影,各人的平常面孔,就那么随随便便,不由分说的、直达你的灵魂深处。只听一遍,就再难忘记。

不过到了后来,听翁老师课的人越来越少了。大学生活丰富多彩,有些人忙着恋爱去了,有些人忙着接活,反正这课也没什么限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翁老师越讲越难,以我们的水平,实在听不懂他全用美语、大段大段描述自己在西雅图、芝加哥的经历。而且让许多人不满的是,他只找有限的那几个学生交流问题,其他人全成了傻乎乎的陪坐。本来满当当的教室,越来越冷清。他看到这个情形,也没了情绪,课讲的愈发松松散散。到最后,晚上的英语课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是毕业后的第二年吧,从美院传出一个惊人的消息:翁老师劫机不成,被抓起来了。
劫机?!斯文低调的翁老师?
但这是千真万确的。那段时间,大家一见面就会谈到这个话题,并把它当笑话讲。在流传的许多版本中,其中的一个是:在客机上,翁老师拿出一把假枪,威胁飞行员把飞机开到台湾去。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机上的人一下子扭住手臂,给治服了……。
听上去真像出闹剧。 热闹的议论过后,大家最终得出结论:他一定是神经搭错线了。
也不知翁老师后来去了哪里。大牢?还是疯人院?

如今再想起这件事,我已经不觉得它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了,而只是感到悲哀!

九十年代初,是杰克逊、麦当娜红得发紫的时期,还有各类摇滚,像崔健、唐朝、黑豹。
一件趣事: 有次素描课,是一位住在附近棋盘街的老太太来当模特。这老太太可不一般,第一天夹着烟就进来了,大哈哈地向同学们问好,很不见外的样子。
一切就绪之后,大家开始动笔。可是没多久问题就来了,老太太搀起了瞌睡!头点下点上的,几经提醒毫不见效。于是有人提议:“给她听杰克逊!”此言一出,全班憋不住的笑。万一把老人家刺激得从模特台上打下来可怎么办呢?但看她那个昏昏倒倒的样子,也是实在没办法了。就有人拍拍她,把耳机塞在她手里,请她老人家解解闷儿。没想到,她真的来精神了,于是我们笑着问:“好不好听?”她居然也很开心:“好听、好听!”既然这样,皆大欢喜。 可是过了一会儿,又出现了更新的状况!
老太太倒是不上下点头了,却变成了左右摇晃! 这下可好!她老人家没从模特台上打下来,我们倒是要从板凳上摔下去了。

92年,黑豹乐队来汉演出。
人人都想去看,就是票价太贵。于是美院的一间间画室成了假票作坊,大家忙活着,快活着,全结成了友好联盟。到那天混进了场子,放眼那么一扫,发现那那儿都有我们一个壕子里的战友,真开心!
等到黑豹乐队出场,气氛就更热烈了,大家尖叫、拍手、摇摆、合着狂烈的乐声一起吼!这真是个歇斯底里的夜晚!演出结束的时候,台上台下乱成一片,有人一叠连声的大喊:黑豹!黑豹!!黑豹!!!有人跑上去签名、有人要献礼物。一个工艺系的女生把自己的围巾挂在了偶像的脖子上,可一转眼又被人扯跑了,她怒不可遏地追过去抢了回来,再献……

至于黑豹们唱了些什么,我可真不太记得了。
其实比起黑豹,我倒是更喜欢唐朝,就因为那首《梦回唐朝》。我的同窗小谢和我有同感,她说她最爱那句几近嘶狂的高腔:“…梦里回到啊~~唐朝!”

……
风、吹不散长恨,
花、染不透乡愁,
雪、映不出山河,
月、圆不了古梦。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今宵酒醒无梦。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纸香墨飞词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今宵杯中映不出明月,霓虹闪烁歌舞生平
……
忆昔开元盛世日,天下朋友皆膝漆,
眼界无穷天地宽,安得广厦千万间。
……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梦里回到唐朝。

是啊,唐朝!中国的黄金时代,我们的骄傲。
记得大二那年到西安,往大雁塔去的那条路正在翻修地下管道。我走在上面,磕磕绊绊,鞋上粘满了泥。心里却无比激动的在想:这是李白踏过的土地啊!自小读唐诗宋词,受着他们的滋养。如今虽隔去千年,人物全非,但叫我怎能不、诚惶诚恐,心怀感激!

早年读房龙《人类的艺术》,开篇之中就看到这样一段:
“西方花费了好几百年的时间才懂得,原来中国绘画同西方绘画一样好,一样趣味隽永,如果不是远远超过西洋画的话。”
这位博学的荷兰人的真知灼见,让身为中国人的我,自豪又汗颜。

先说说我们的中国美术史课吧,那真是令人扫兴的!
给我们上课的是位好脾气的老先生(在专业刊物上还常有他的名字)。当然是从史前的石头、坛罐讲起,有点儿闷。但是不妨,西方的文明不也是从洞穴里展开的吗,我们有那么博大精深的文化。可是越听下去,就越不知所云。老先生照着他的讲义呜噜呜噜地讲着,很多人在台下打起了瞌睡。没有课本、没有推荐的书目、没有幻灯、甚至没有一张可供观赏的图片!他老人家数来数去的那几条牛到底是啥样子啊?
而娄毅老师的西方美术史课却是我听过的最好的课(她后来也去了华南师大)。虽然也没有书,可是她讲得脉络清晰,说起年代背景、风格流派来,内容详实而生动。更主要的是,每个时期都提供了大量的幻灯片,让人在浩瀚的艺海中沉醉不已。

扯上这些,本无意对两位先生品评高下,只是想说明一种现象。因为背后的许多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事。
我不是民族主义者,也不认为西方的月亮更圆。月亮照拂每一个与它真诚对望的人,一如人类共同的艺术。
但是对于祖先留下的璀璨文明,我们真的可以、也的确应该,做得好些,更好些呢!在治学上,那些众口一词的官样文章、浅薄献媚的应景之作、和套取功名的空洞八股,实在可以休矣。与其这样浪费纸张,还不如让它们还原为森林,做回庄周先生所说的那种、自由自在的树。

前些日子看虚谷的画册(山水、花鸟、果蔬),对他佩服得紧。虚谷和尚生于清道光年间,因厌恶兵头的营生遁入空门,一生清苦。他的画,我也不知该怎样形容,也许、不说更好。惟有静静相对,默默感动。我先生在一旁看到,也连连称好。他对我说:见一些近现代画家,也算有名,到处留下墨宝。可是看看作品,总觉得他是在奋力挣扎。……而虚谷的画,全不是这样! 其实漫漫光阴长河中,优秀高超者,又何止此一人。

当今的国画圈子一直在讨论继承和创新。绕着这个问题做了不少文章,争执不已、困惑不已。但我窃以为西画务实,国画务虚,所谓要气韵贯通的意思。而现在的人大都越来越往实的(我指生活)路上走,那么书画也就越来越气势衰微了。所以更困惑的,其实是浮躁的人心。

还是接着聊下里巴人的小调子吧。
有一种歌声,我至今不知道歌者为谁,也不知道他们唱的什么,可是一直难以忘怀。
那是我们大二那年去甘南,小谢从夏河带回来的一盘磁带。那盒子上,标签说明一概没有,粗陋的不成样子。她告诉我是藏人的歌。 等到歌声在寝室里响起,我不由得愣住了,停下了手上的事。
这真是特别的:那声音就象高原上的河水自然流淌,澄澈、宁静、舒缓、深厚。有时候是一个人在清唱,有时配了一点伴奏,是一种弹拨乐器。歌词全听不懂,但我猜那里头一定含着很深的宗教意味。 当年在诺尔盖高原的路上,那些五体投地、匍匐前行着去朝拜的藏民,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们到夏河时,适逢拉卜楞寺十六岁的小活佛,从布达拉宫学习归来。一大早,夏河城倾城而动,迎接的队伍,一直排到离城十几里外的山脚下。中午,车队缓慢地进城了,小活佛坐的那辆吉普,被献满了哈达!积云堆雪的,车子都快被淹没了。 我不懂,我只是个匆匆过客。那培植了如此信仰和纯净歌声的生活,是怎样的呢?

小谢是我大学的同班同学。她很特别:面色苍白,身量瘦小,孤僻尖刻。但她却是我们当中最有才气的一个。
有一年我在武大校园的山坡子上看到一种花(后来知道它叫石蒜),当时吃了一惊。那花鲜红无比,没枝没叶的,只由一支绿茎撑着,突兀地从土里冒了出来,开得无依无傍。 
小谢的才华,就像这石蒜。

大一下学期,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由家返校,先去了画室。小谢正在里头,她刚画完了拉奥孔,用的是碳棒。我走过去看了那画,不由得发出真心的赞叹!拉奥孔是米开朗基罗最推崇的作品,本来就是个难度很大的石膏。而用碳棒这个工具,如果掌握不好,就很容易会造成画面的松散混乱。而小谢的这幅习作,天!完全不像是这付柔弱身躯造就的:结实有力,充满激情,好得让人嫉妒!

但是不久以后小谢爱上了版画班的一个男生,是场无望的苦恋。
她深陷这段纠葛不能自拔,最后还是不堪一击地败下阵来。对方毫发无损,而她却、已经不成人形了。
那时的女生寝室在九楼,我们房间有一排大玻璃窗正好对着美术系的大门口。小谢成天价盘腿坐在靠窗的桌子上,一支接一支地抽着劣质烟,望着下面发呆。祈望能有一时半会儿看到那个人。
就这样捱到大二读完,因为二四制,小谢就毕业了。分到一所中学当老师。

在那个郁闷的暑假,我跑去看她。听她淡淡然说道:“我这辈子,要么不结婚,要么就会很快结婚。”
半年以后,她嫁了她的同事。果然!

在这里,不得不提及二四制。湖美师范系最令人恶心、憎恶的制度。
所谓二四制,也就是按同一划线招进来的一届学生,在修完了两年的课程之后,会来一次筛选。一半人升入本科,一半做为专科毕业。其实制度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是它到了那些操作者的手里,却生出许多贪昧、隐晦、无耻、卑下的勾当。越是到了大二的下学期,班上的气氛就越不对劲,同学间快乐纯真的友情淡化了,人性里那些阴暗提防浮了上来,越来越紧地、压迫着每个人。
所以湖美后来闹出的李泽霖事件,是必然中的偶然。熟悉那个圈子的人会说:他算什么呢,不过是运气不好罢了。

就这样,两场走过场的考试,甚至连成绩也没公布,就分好了各人的去留。
经历了一场心理的磨折,我留了下来。
但是我不快乐!非常、非常的不快乐!!
这时的美院,已不再是我单纯梦想里的美好殿堂。而是勃鲁盖尔画中的巴比塔,局促、歪斜,充斥着拼力攀爬的各色人等,各说各话、蝇营狗苟、滑稽可笑。
大三快结束的时候,同系低我们一届的一位师弟,从八楼跳下了去,自杀了。
很多人拥到现场去看他。我没去,怕留下惨酷的画面。

升到大三后,我们的专业方向是水彩。在国内,上海和湖北的水彩,力量是比较强的。而我的尊师,是湖北水彩的一块牌子(学生不肖,所以不在此提先生名讳)。先生的水彩,糅合了国画的技法和用墨,色彩沉稳,画面饱和,塑形坚实有力。
在没考入美院之前,我就看过老师的画,很是钦佩。现在也是这样。 可等到真的做了他的学生,却又是另一回事。其实他接手带我们的时候,已经是大四了。

也许是天性使然,我看水彩,常常会喜欢那些散塌塌的、甚至是不完整的东西。再就是要有光(不单指水彩,油画也一样)。因此有回在图书室看了近代画家浅井忠的画册,十分激动。赶紧跑出来向人推荐,结果还被同学嘲笑了一番:“不过是个在自己国内有点名气的小日本,真不知道你有什么好着迷的。”其实让我着迷的,也就是那么一点在不经意间流露的、朴素的感情。
所以我爱极了伦勃朗。他不单有光、还有博大而深厚的情感!而且是那么的自然、自信,毫不卑屈依附。

还是回到水彩吧。我们的老师,来教室给大家上课。他介绍了一些技法,然后教学生们在桌子上平铺好大纸,先用底纹刷…、对着照片做风景。 我只觉得自己的头木的、心也木的。临了还是照着他的法子木木的画了出来,交差了事。不成器的很。 同门里有位高我们一届的仁兄,是个认真的好学生。他真的是深得先生传授的要领,早被圈里人唤做“小某某某”,画作也开始在平面媒体上露头露脸。可是每当我在册子上看到他的画,那些个谨小慎微的青花瓶子,就会一阵发烦,赶紧的翻到下一页去。

读《浮生六记》,看到这样一段,不禁莞尔:
“星澜取素纸铺于墙,即就兰影,用墨浓淡图之。日间取视,虽不成画,而花叶萧疏,自有月下之趣。芸甚宝之,各有题咏。”
即便是墙上的影子,它也是活的不是?

有点儿闷啦!还是听首歌吧:《邮差先生》

(Stop) Oh yes, wait a minute Mister Postman (Wait) Wait Mister Postman Please Mister Postman Look and see (Oh yeah) If there’s a letter In your bag for me (Please, Please Mister Postman) Why’s it takin’ Such a long time (Oh yeah) For me to hear From that boy of mine ……

她的歌喉,有着磁石般的吸引力。是那么的完美,那么令人怀恋,直到今天也无可替代!她,是一位真正的歌手!

卡本特兄妹的许多经典歌曲,听起来都不免使人伤怀。惟独这首《邮差先生》,一路小跑的节奏、娇憨耍赖的央求,倒是别有一种味道。虽然你要真听进去,那歌词差不多也是要惹人落泪的。
好在我英文差劲。而毕业以后的生活,又不令人轻松。所以我就像个没心没肺的胆小鬼,穿着拖鞋在洞庭街的老房子里踢哩蹋啦,全拿着邮差先生解闷儿。

那时和我一起的,还有我的室友宝儿,一位四川姑娘。情形常常是这样的:吃完晚饭,和宝开始算帐。

Please Mister Postman
Look and see ……   “白菜五毛,肉是……”
For me to hear     
From that boy of mine ……   “今天还买了一瓶酱油……”
wait a minute 
wait a minute ……     “还有一把葱,记上。我去倒带。”

于是,邮差先生又加入到我们的鸡毛蒜皮里来了。

宝儿这人,从来不掩盖她自私自利的想法。所以她在一起,你想要对她客气一点都不行。我们俩搭伙过日子,每回都要算得清清楚楚,精确到分,再四舍五入到毛。只要我一表示头疼,宝儿就会说: “我是财大毕业的嘛!”
“切!财大就了不起吗?你做的菜那么难吃,真丢四川人的脸!”
我们俩常常互相揭短,早就不以为怪。 有一天我批评她的着装,她居然还连声附和:
“是啊!是啊!今天我们头儿就说我是穿着夜行服来上班!!天哪!这件衣服真的那么难看吗?你们都这么看啊?我还觉得它挺好的呢!”

97年夏初的晚上,和宝儿洗完澡回家。路上懒洋洋的,口渴难耐,于是我俩商量着买啤酒喝。到一家路边小店交了钱。就和她人手一瓶,往啤酒箱子上一坐,当街对饮起来。(这样子要被我老妈看到,一定会给训个半死,实在是太不淑女了。)而且一口酒下肚,宝儿竟发出了更不淑女的感叹: “真TMD痛快!”那个“快”字还带着拖腔,耍赖撒娇似的。
我一口酒还没喝下、早被她逗得喷了出来!于是叹了口气,点着她说道:
“宝儿,虽然你长得怪难看的,又这么粗鲁。可我要是个男的,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儿上,说不定会头脑发热,向你求婚呢!”
“嗯!”她和我碰了下瓶子、当的一响。
“我也一样啊。虽然你这么黄皮寡瘦的,不过我也可以委屈委屈我自己,讨你做老婆。”

其时宝儿刚刚等到了她的邮差先生。她的萝卜(我俩背地里就这么叫他)正是电信局的。

在他们的恋爱,甜甜蜜蜜地谈到了第三个月上。有一天,整晚、宝儿都一言不发,双手抱膝,坐在自己的床上发呆。这对于恋爱中的女孩也正常。我也不去理她,落得清净看书。
快要熄灯的时候,宝儿开口了:
“阿尔,明天把你的袜子借我穿一下。”
“干嘛?这么热的天!再说你不是从不穿袜子的吗?”
“明天我去结婚。借不借嘛?”
“不借!你真的嫁掉就好了,这个世界清净啦!”

第二天下班,等宝儿回来吃饭。六点不来、七点不来、八点……天!她真的结婚去了?!
天已经黑下来了,我觉得好饿,而且心里空落落的。坏蛋!她真的结婚去了,说都不说一声就跑了,就不借袜子你!坏蛋!!
九点半,宝儿回来了,绿裙子下光着两条腿,还是没穿袜子。
她说她今天和萝卜打了结婚证,一起在馆子里吃了晚饭。如果不拿本本,就赶不上萝卜单位最后一批福利分房了。

在宝儿利落地把自己嫁掉后不久,我也开始为自己张罗嫁妆。
和他已相恋六年,我累了,不想再单飞了。我要一个归巢,和值得信赖的他相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年以后,我和宝儿先后搬出了洞庭街的老房子。记得那天在房管科交完了钥匙,拎起大包正要走,那个为我办手续的先生问了一句:
“那么再去哪里啊?”
我笑了,告诉他我要去结婚。他也热情地笑了起来:
“好啊!恭喜你!还是要常来看看啊,不管怎么说这里也算是你的娘家呢!”
听到这句话我觉得好温暖好快乐!
虽然我们住的老房子,木地板轧轧响、有老鼠、蜘蛛、烤肉串的浓烟,白天市井喧哗、晚上开着窗,就象睡在马路上!

2003年春,我的宝宝三岁了。我带他上楼顶平台上晾被单,自家种的那棵丝瓜开花了,熊蜂绕着花飞,停在嫩黄的花上。这植物,以一种舒展奔放的姿态在木栅上攀长……
这时我听到了宝贝儿清脆稚嫩的歌声:

找啊找啊找朋友,
找到一位好朋友,
敬个礼呀握握手,
你是我的好朋友。

是啊,这也是在说人生:我们走、我们找、我们相遇、我们分离,在轮回里循环不已。

(2003-06-25 08: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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